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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印发《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》
2018-03-05 阅读16743次

近日,水利部印发《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部署,明确了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重大意义、主要任务和保障机制。

《意见》指出,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,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,以把农田水利搞上去为目标,以转变农业用水方式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、创新多元投入保障机制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、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和健全基层服务支撑体系等为重点,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改革,加快推进农田水利高质量发展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。

《意见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和保障机制:一是创新农业用水方式。坚持节水优先方针,把推进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、战略性大事来抓,进一步加强农业用水管理,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提挡升级。二是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》,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,实化细化改革目标,突出重点,分类施策,注重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加快推进改革。三是创新农田水利多元化投融资机制。突出政府主导地位,切实把农田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优先保障领域,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,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管理,充分调动受益主体参与农田水利的积极性。四是推进工程产权制度改革。适应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,加快明晰工程权属,盘活工程资产,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。五是创新工程运行管护机制。落实工程管护主体、责任和经费,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委托经营等方式,引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队伍等承担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。六是创新基层水利服务机制。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能,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,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,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队伍,推进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化物业式管理。

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在推进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、先行先试与推广复制的关系,大力宣传农田水利改革进展成效、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稳步推进改革,力求取得实效。

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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